(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通过复试考核的推荐免试生直接录取。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中旬。
六、学制及培养目标
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均是2.5-3年。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进行创造性学术活动和较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从2014年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加大研究生奖助力度,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奖助政策体系,实现研究生奖助的全覆盖。
具体学费及奖助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为增进校际间人才交流,融会兄弟院校的优良学风,改善学缘结构,我校将优先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330063
联 系 人:谢黎智
联系电话:0791-83863725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nc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