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实际,现将各专业统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高考报名地的县(市、区、特区)规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贵州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指定的考试地点持二代身份证和《贵州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到考点院校,缴纳专业考试费、进行身份证识别验证并参加考试。
专业统考具体时间、 地点安排见附表; 考生在考点具体分组情况、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考点院校公告栏。专业考试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相机及其它接收、传送设备进入考场。
二、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素描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结构、 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 认识和表现能力。
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认识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速写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动态的感知、概括和快速表现能力。
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满分为 100 分,三科总分为 300 分。
2、评分参考
素描成绩参考比例为:形体结构占 30%,造形特征占 30%,明暗关系占 20%,艺术表现占 20%;
速写成绩参考比例为:造形生动占 25%,结构比例占 25%,构图透视占 25%,艺术表现占 25%;
色彩成绩参考比例为:构图布置占 20%,色彩和谐占 30%,造形质感占 30%,艺术表现占 20%。
3.考试内容及要求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风景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 行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考题形式:以文字命题结合图形素材的方式呈现。
考试要求: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栏上的相关信息, 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 品进入考场,不得在考试区域以外作画,不得篡改、污染考卷。
4.注意事项
(1)考试用纸:考试用纸一般为非标 4 开优质专用纸,由考点 统一向考生提供。
(2)其他用具:考试用笔、颜料、画板、画架及相关用具由考 生自备。
(3)辅助用具:考色彩科目时,考生可携带轻便的充电式直流电吹风机(充好电,现场不能插交流电),用于吹干色彩试卷。
(4)时间安排:12 月 26 日至 27 日,考生在指定考点学校缴 纳专业考试费、领准考证,28 日看考场 29 日考试,素描考试用时 180 分钟,速写考试用时 30 分钟,色彩考试用时 180 分钟。具体考 试时段安排如下:
08∶30—11∶30 素描
14∶00—14∶30 速写
15:00—18:00 色彩
(二)音乐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视唱练耳(口试)60 分、专业主科 240 分,合计总分 300 分。
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的考生,此三项只能 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可以在声 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三项中任选一项加试(考生取得少数民 族特色合格成绩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志愿, 如考 生填报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专业志愿则需要在三项中任选一项进行加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音组、音程、和弦、节奏、旋律模唱,视唱为简谱或 五线谱。
(2)专业主科
①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 谱演唱,民族、美声钢琴伴奏,伴奏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一律不得 自带;流行音乐自备伴奏(CD 碟)。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唱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唱曲目的音域要求;
音准,节奏准确,咬字、吐字清晰;掌握歌唱呼吸,具有控制声音音 色和力度的能力;声音统一,换声区声音稳定,掌握歌唱共鸣;理解 和处理作品,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
②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演奏一至 两首曲目。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奏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与 音乐要求,演奏姿势规范,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能力和音准概念,节 奏准确。
③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 器乐演奏需用 少数民族乐器。
④作曲理论考生考查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 写作及旋律写作)、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
3.注意事项
为保证考场秩序,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三)舞蹈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形体测试 120 分(其中形象、形体 40 分,舞蹈基本功测试 80 分)、舞蹈表演 100 分、模仿 80 分(其中命题即兴 30 分,舞蹈动作 模仿 50 分),合计总分 300 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形体测试
形象、形体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身材比例好。
舞蹈基本功测试要求考生身体柔韧性强、 跳跃质量高, 能做到开、绷、直且姿态准确;旋转以及翻身的速度、力度、稳定性好,姿态准 确;能连贯流畅完成高难度技巧动作,且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和肢体 语言表现力。
(2)舞蹈表演
作品表现完整、动作熟练,作品风格把握准确,节奏清晰,有较 强的表演能力和肢体语言表现力。
考试要求:考生可穿练功服或舞蹈服装(自备)。自备剧目音乐, 音乐需独立刻制 CD 且只能有剧目音乐,格式为(WAV、MP3)。
(3)模仿
命题即兴测试:考生以组为单位抽取一题命题即兴题目(包含音 乐),考生试听音乐 4 小节后,根据命题进行即兴舞蹈。
考试要求:须紧扣主题、捕捉音乐形象,充分运用身体语言表达 呈现。
舞蹈动作模仿测试:每一组 4 个 8 拍至 8 个 8 拍的动作模仿, 每一组选派一名考生现场抽题确定模仿内容。教师现场示范教授 3 遍,第 4 遍由考生独自完成。
考试要求:考生所模仿动作完整,姿态规范,节奏准确。
3.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须查看个人专业考试分组名单, 并清楚考试时间及 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提前 40 分钟进入“舞蹈候考场”提前做好 专业考试准备,进入考场前准备好音乐光碟,穿戴好舞蹈练功服(紧 身服)、软底鞋进入考场。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 100 分;即兴评述 100 分;形象及才艺展 示 100 分;总分 300 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考生先进行一篇自备稿件朗读,然 后领取一篇指定稿件进行朗读。
考试要求:考生普通话标准,吐字准确明晰,语言表达流畅;朗 读时情绪基调把握较好,具有一定的现场表现力;嗓音条件符合相关 专业要求。
(2)即兴评述:考生现场抽取考题进行评述。考题范围涉及符 合高中生认知水平的文化、历史、时政及社会热点资讯。
考试要求:思维、应变能力强;语言流畅;逻辑清晰;内容充实、 健康;有见解,知识面广,文化功底扎实。
(3)形象及才艺展示:考生现场单独进行展示。形象气质包括 上镜效果、身高形体、肢体协调性等;才艺展示包括声乐、曲艺、武 术、体操、舞蹈、器乐等展示。
考试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上镜效果,声 乐、曲艺、舞蹈、器乐或其它某一方面的才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