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复试考生名单
达到《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专业学位类)》(详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A类分数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后按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合格后在如因招生计划限制而在本专业不能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自愿申请可校内调剂至相近领域的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和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调剂考生名单不另行公布,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通知考生。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复试报到时完成,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对在填写报考信息时造假者及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并不予录取。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3.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单位本人档案中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应届生成绩单为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应满足普通高校专科毕业两年以上(含两年);
5.考生需带1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6.考生下载《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体检
体检由校医院负责,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复试方式及科目
复试为差额复试,比例约为120%。
1.笔试
外语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闭卷考试;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进行第二外语科目考试(要求同上)。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闭卷考试;美术学专业考命题创作,在美术学院进行,时间6小时,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除专业课笔试外另需加试2门本科阶段基础课(见招生目录),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不足60分则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下各专业测试第二外国语),满分20分。
3.综合面试,满分50分
五、复试成绩规定及其使用
1.复试科目分别设定及格线,外语和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为所报考专业的国家确定的外语、政治“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低于及格线的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满分为20分,综合面试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及格线30分,未达到30分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