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科
(1)论文写作:命题论文,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
(2)口试:含所考专业方面的内容。
2.音乐学基础理论
(1)音乐作品听辨
(2)笔试:内容包含①西方音乐史;②中国音乐史;③中国传统音乐;④音乐美学;⑤世界民族音乐(考生报考方向的内容必考,其他项内容任选二)
3.和声、作品分析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报考作曲类、音乐学类、指挥、声乐等各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一、报考作曲系各方向、电子音乐类、律学、指挥、专业音乐教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1.巴赫四声部前奏曲与赋格(《平均律钢琴曲》)一首。只弹赋格,可看谱。指挥方向须背谱。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贝多芬《暴风雨》奏鸣曲及以上程度)。须背谱。
3.肖邦练习曲(仅指挥方向)。
二、报考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木卡姆研究、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音乐录音艺术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1.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一首,可看谱。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相当于贝多芬第一、第五奏鸣曲(快板乐章)及以上程度,须背谱。
三、声乐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1.大、中型乐曲一首。须背谱。
2.小型乐曲一首(可用声乐伴奏一首代替)。须背谱。
注:凡本院普通本科(不含成教本科)毕业生报考原所学方向,或报考新方向,但本人原所学方向所要求的钢琴程度不低于新报方向者,可免试,不计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