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文件
校教〔2012〕36号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修 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不但关系到考生的利益,而且关系到学校的招生质量和声誉。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推免生工作,特修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教师代表、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二、推荐对象
我校计划内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毕业生和独立学院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