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专业的自身规律与社会需要,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的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艺术理解能力与表现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
二、报考条件
我院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全部面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所有考生录取不转人事档案,毕业不予派遣),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
3、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此类报考者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院当年招生总数的10%。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所要求的体检标准。 三、招生限额 我院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生限额为75名。
四、报名办法 我院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工作,分“全国联考报名”与“专业考试报名”两个步骤进行。
(一)全国联考报名和现场确认 全国联考报名分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报考我院的湖北省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在华中师范大学。外省考生现场确认地点请咨询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联考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报名和现场确认
1、专业考试报名。2015年10月8日—18日,考生登录我院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zsks.whcm.edu.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我院专业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和现场采集照片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并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即不能再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现场确认时既不能补报名,也不能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考生,专业报名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专业现场确认。2015年10月22日下午14:30,考生须于持本人的联考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武汉音乐学院办理专业考试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时,考生还须向我院提交与报考研究方向有关的获奖证书、音乐作品或制品等物件原件。
4、缴费:专业考试报名费350元。
5、经现场确认无误的考生,由我院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10月23-24日开始。具体考试日程安排以我院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zsks.whcm.edu.cn/)发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考试日程表》为准。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参加考试。
2、全国联考时间和地点:2015年10月25日。湖北省的考生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参加全国联考;外省考生在各自所在地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参加全国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