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同等学力报考;跨专业未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者不准予报考。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4.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