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山西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为国选材、立德树人”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切实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2.学院按照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所在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和相关考生复试专业的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才能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笔试以外的测试及面试要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成绩以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记分,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3.复试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中途离场。
4.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调剂
调剂基本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的《山西大学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其它规定如下:
调剂专业:艺术学理论。
调剂时间:3月23日-3月26日
调剂人数: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调剂对象:报考985、211和专业艺术院校艺术学理论专业,达到国家规定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
调剂复试名单确定:根据考生毕业院校、报考院校、本科成绩、考研初试成绩等情况,按照择优调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四、复试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的《山西大学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专业复试安排详见附件《2018年山西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复试安排》。
五、录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各专业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教育部明确规定不得录取者。
②考生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有一项不及格者。
③考生在复试环节中有违纪、作弊行为者。
④复试外语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⑤加试课程不及格者。
附件:《2018年山西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复试安排》
山西大学音乐学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