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的规定,我院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证今年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尕藏 孙明福
副组长:赵小林
成员:杜鹏 夏蕾 覃运芬 柳俊明 蒋朴音 徐照明 王婷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生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至学院的名额,我院今年推免生名额共计2名(舞蹈表演专业1名,音乐学专业1名)。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综合测评成绩×7%+奖励分成绩×8%。
1、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学业成绩单上的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包含:专业素质(包括专业基础和创新创业能力)、科研素质、政治思想素质(包括政治学习、思想品德修养、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等)、身心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环节, 具体细则、评定标准和办法参见《中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3、奖励分成绩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pide;15×100。
4、学生各项成绩一律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1.9月8日,组织召开2015级全体学生大会,宣读推免文件,专门通知推免事宜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2.9月10日,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
3.9月11日-9月13日,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组织综合测评、认定奖励加分等。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其中对于多次在同一主办单位举办的同一类别竞赛、评优评先、表彰中获奖或荣誉称号的,取最高分一次,不累计加分。奖励加分项目由学院初审后汇总,填写《2019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后统一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专利及竞赛类奖励分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论文类奖励分由科学研究发展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负责,表彰类奖励分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
推免生的条件及奖励分计分分值等按《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测评具体细则、评定标准和办法按《中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14年9月)执行。
4.9月14日,将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申请表、奖励加分汇总表报学校教务处,并附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以特殊人才申请的学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需将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
5.9月17日-9月18日,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排名方式按专业排名进行排序,并按推免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并在音乐舞蹈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内容须包含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对有异议的学生,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6.9月19日,将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材料包括:推免生情况汇总表)、中南民族大学推免生备案表的纸质及电子档。
7.9月20日-9月21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间经举报并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8.9月22日,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将由学校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推荐工作到此结束。
六、其他:
1.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及奖励分成绩要一一审定。对于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加分项目,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答辩、核实,确保奖励项目的真实性。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3.学生登陆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学院利用教务系统进行管理。
音乐舞蹈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