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我校体育、艺术教学的优势,张扬学生个性,使有一定特长的学生有发展的空间,进一步展示我校在体育、艺术教育方面的特色。根据盐教体[2013]2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艺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我校决定在全县2013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部分体艺特长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人数(计55人)
1.体育类:25名(田径、篮球、乒乓球等三个专业)。
2.艺术类:30名(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等五个专业)。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盐城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体艺特长生考试报名。
1.初中阶段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体育、艺术类集体(或个人)比赛(展演)项目三等奖(或前六名)者。
2.获国家音乐考级七级以上证书者。
3.初中阶段教育行政部门未组织或未参与组织展演(比赛)项目的学生,如个人确有体、艺方面特长的,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推荐信(含思想品德评语),并由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按相关要求报名。
三、招生程序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11日。
(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八滩中学教务处(咏归楼207)。
(二)专业初试
所有报名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初试。
初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
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
初试地点:滨海县八滩中学
(三)专业复试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数1:2比例确定初试合格学生名单,并上报县教育局。初试合格学生参加县教育局4月底前组织的专业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四)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艺体特长生的专业复试成绩达合格等级以上,且中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录取最低分数线)加100分达我校统招生分数线上者,我校将依据招生计划,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专业不得调剂录取)。
2.拟被我校录取的体艺特长生须签署正常参加训练、比赛及演出活动的协议后,方可正式录取。
四、其他
1.学校对特长生的专业初试及录取等工作将在有关纪监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特长生的测试和录取将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根据相关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美术类考生专业成绩突出但无获奖证书者,凭毕业学校校长有关思想品德方面的推荐信(加盖校长私章和学校公章)报名。
4.我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与滨海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互不冲突,两校可兼报,如被滨海中学录取,则服从滨海中学。
5.专业测试内容及评价标准见“盐教体[2013]2号”文件相关附件。
6.招生咨询电话:0515-84885683;13605118010、13770121201、13961905629
滨海县八滩中学
201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