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对象和条件:
咸阳市辖区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B(含B等)以上,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考试。
二、招生类别:
(1)舞蹈类:身材匀称,身高女在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受过舞蹈系统训练,协调性好,基本功扎实,有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
(2)器乐类、声乐类:有一定基础并参加过考级或比赛,专业成 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3)播音主持:相貌端庄,仪态大方,身材匀称,普通话标准,音质纯正,嗓音条件好,思维敏捷,思路清晰,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4)美术类:有一定绘画基础,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者优先录取。
(5)体育类: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区或县区以上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并且身体条件较好者,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的优先录取(重点招收篮球、足球、乒乓球、游泳项目)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7—5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彩虹中学二楼阅览室
(3)报名材料:报名时持户口本、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初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报名。外地考生可先打电话报名,参加考试时再交验证件、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3年5月12号上午9:00
(2)考试地点:彩虹中学校本部
(A)艺术:分别在学校舞蹈房、美术室、音乐教室进行。
(B)体育:彩虹学校田径场
(3)考试内容:
舞蹈:舞蹈作品(限时3分钟)、软开度、技能技巧;
声乐:民族、美声自选一首,视唱练耳;
器乐:作品,音阶;
播音主持:自备稿件(限时三分钟),才艺展示;
美术:速写、素描
体育:100M、800M、立定跳远,加专项测试;
(4)考生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招生录取及优惠政策:
(1)我校严格遵循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招生类别分别择优录取;
(2)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需签订协议书。
(3)对录取我校高一新生的各项特长生,其中文化课成绩加专业课成绩达到彩虹学校最低录取线者可按彩虹正常录取。
(4)凡被录取的特长生,进入火箭班文化课成绩可降10分,进入实验班文化课成绩可降20分。
(5)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处理,本简章解释权属彩虹学校艺体部。
联系电话:刘老师 13891015770
宋老师 13571021336
彩虹中学艺体部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