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有关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3]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的师范专转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各高等师范学校、有关高校2013年五年一贯制应届师范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今年我院五年制师范“专转本”招生计划1300人,其中:小学教育专业210人、汉语言文学专业280人、英语专业18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0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60人、学前教育专业120人、美术学专业60人、音乐学专业60人、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专业120人、应用心理学专业60人。
三、报名工作
各分院和有关高校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2)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能正常毕业。对申报“专转本”的学生,所在学校应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应认真填写《江苏省五年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推荐报名表》(附件1),可以填报提前录取、正常录取两项志愿。提前录取志愿限报美术学、音乐学专业,要求对口报考。正常录取志愿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
学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本人意愿按照填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他人不得修改。除文理兼收专业外,文科考生限填报文科专业,理科考生限填报理科专业,不得跨类填报;在普通志愿中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凡填报志愿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其填报错误的志愿按未填处理。
五年制师范“专转本”报名考试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省教育厅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4号、苏财综〔2002〕59号)规定收取,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135元(45元/门),共计145元。
请各校于3月22日前将报名表(每人一份,贴好专科毕业省招就中心统一采集的照片)、推荐考生名册(附件2)一份、同时按表DBF数据库格式(附件3)以光盘报送,连同省招就中心统一采集的考生毕业生照片一张和电子稿(照片名为身份证号)以及报名、考试费统一报江苏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补报(联系电话:025-83758148, E-mail:jsjyzsb@126.com)。
四、统一考试安排
(一)各专业考试科目
1.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等文科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3门。
2.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等理科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3门。
3.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2个专业文理兼收。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3门总分450分。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的指定教材为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省编高等学校小学教育专业教材。大学英语的考试要求为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二至三级水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主要考查学生专科毕业必须掌握的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和能力。
(二)文化考试时间
2013年4月13日至14日,具体安排如下:
1.4月13日8∶30—10∶30,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2.4月13日14∶00—16∶00,大学英语;
3.4月14日8∶30—10∶30,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考试地点
江苏教育学院草场门校区(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四)准考证领取及使用
考生请于2013年4月12日下午到我院教务处(草场门校区老教学楼)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
五、加试安排
报考学前教育、美术学和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2门专业加试,专业加试费为60元/门,合计120元。
专业加试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前教育专业加试
学前教育专业有4个加试项目,考生可任意选考其中2项。
1.加试项目及考试要求
(1)舞蹈:①考生可自选一个幼儿舞蹈独立表演;②乐曲磁带、舞蹈鞋和舞蹈道具自备。
(2)幼儿歌曲自弹(钢琴)自唱:①考生可自选一首幼儿歌曲自弹自唱,不得视谱。
(3)水粉画:①根据现场命题,想象作画;②纸张大小:4开水粉纸(统一发放);③笔、水粉颜料等绘画工具自备。
(4)讲故事:①考生可自选一个幼儿故事脱稿讲述。
2.加试时间
2013年4月14日下午和晚上;
(二)美术专业加试
美术专业有2个加试项目,皆为必考项目。
1.加试项目及考试要求
(1)素描:①内容:全身人像素描;②纸张大小:4开素描纸(统一发放);③画具自备。
(2)命题创作:①纸张大小:8开素描纸(统一发放);②铅笔或炭笔自备。
2.加试时间
2013年4月15日全天。
(三)音乐专业加试
音乐专业有4个加试项目,其中视唱练耳为必考项目,声乐、器乐和舞蹈三者选考其一。
1.加试项目及考试要求
(1)视唱练耳:①一个升号、一个降号以内的五线谱视唱曲两首;②考前按抽签顺序准备两分钟。
(2)声乐:①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②伴奏自备。
(3)器乐:①自选中、外乐曲一首;②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4)舞蹈:①舞蹈内容自选;②舞蹈道具及舞蹈音乐自备。
2.加试时间
2013年4月15日全天。
六、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首先,根据文化分以一定比例划线;然后,在文化分上线的考生中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它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总分与英语单科成绩同时划线。考虑到既要照顾高分考生同时又要兼顾考生志愿,凡第一志愿未录取者,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服从志愿与该专业第一志愿相比,投档总分分别提高5分、10分和15分。#p#分页标题#e#
七、培养费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6800元/每生每年,其他专业为4600元/每生每年。
八、相关日程
(一)阅卷、核分、登分:2013年4月下旬至5月初。
(二)成绩公布:2013年5月8日。
成绩由我院向所在学校公布,请各考生到所在学校了解考分。
(三)查分:2013年5月9日。
凡对分数有疑问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汇总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查分,过期不候。
(四)分数线公布:2013年5月下旬。
考生可在我院网站上查询。
(五)预报到:2013年6月初。上线考生持预报到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我院报到,换领正式通知书。
请各分院和有关院校将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准备报考的每一位学生,并于考试前向考生宣传有关考试纪律。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