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根据《关于2014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潍教字[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4年昌邑一中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如下:
一、招生计划
昌邑一中共计划招收55人,其中音乐15,体育25人(排球12人、田径13人),美术15人。
以上特长生招生计划数额,均占当年教育局下达给各学校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额。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艺术、体育特长生均面向全市招收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在校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与专业考试时间
报考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中的一个专业,不得兼报其他专业,不得跨学校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定于4月18日,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持考生学籍卡、单位介绍信、报名表到昌邑市教育局五楼北侧舞蹈室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待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后,随考试成绩或专业合格通知书一同返还考生。
考试时间: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统一定于4月21日进行,具体项目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艺术、体育专业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报名,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录取标准,在此基础上我校自主组织专业考试、阅卷、成绩统计、发放专业合格证及录取工作。安全科、基础教育科、信访办、督导室组成监查组,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和考试时,实行考生、学籍卡、专业考试准考证三对照,当场打分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当场按手印认可,并张榜公布。
五、专业合格考生的确定
艺术、体育专业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名额。
六、学业水平考试与录取
艺术、体育考生专业合格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统一发放,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持考生专业合格通知书及有关规定的材料,统一办理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全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专业合格的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按1:4比例分别认定为A、B两个等级,确定为A等的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不超过三个E且数学、英语、语文三科任何一科不能出现E等的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超过三个E(含三个E)或数学、英语、语文三科任何一科出现E等的则专业成绩自动降为B等级,同B等级考生一起根据综合素质等级、学业水平等级择优录取。
体育特长生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和专项成绩高低择优认定为A等(A等指标:一中共21人,共设排球和田径2项:其中排球10人,田径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