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音乐院 我国现代第—所专业音乐院校。1927年11月建立于上海。创办人为当时任南京国民政府大学院长的蔡元培。由蔡兼任院长,肖友梅任教务主任。不久,改由肖友梅任代理院长。该院建院章程中曾提出“输人世界音乐,整理我国国乐”的宗旨。学制和课程设置,大体上仿照欧洲音乐院校。1928年秋,设预科、本科、专修科,分理论作曲、钢琴、管弦乐器、声乐、国乐五组。实行学分制,设有选科,分高、中、初三级。建院后至1929年7月,曾出版院刊三期。1929年9月,改名国立音乐专科学校(简称上海国立音专)。校长肖友梅。1930 至1937年,黄自任教务主任并教授作曲理论、音乐史等课程。教师多为欧美留学归国的音乐家,也有不少外籍人士。1929年11月至1933年底,出版校刊(第三期起刊名《音》)39 期,报导学校情况,发表少量文章和音乐作品。1930 至1931年,出版音乐期刊《乐艺》六期。1934年以“音乐艺文社”名义编辑出版《音乐杂志》四期。抗日战争开始后,学校羁留上海,校址迁入租界,有不少师生到后方。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租界被日军占领,学校被汪精卫伪政权接管,改称国立上海音乐院。这时—部分师生离校另办—私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p#分页标题#e#1938年后,重庆和西南诸省聚集了不少上海国立音专的师生,及北平(今北京)等地的音乐家。1940年11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集中—批音乐家,在重庆青木关成立国立音乐院。最初由教育部次长顾毓琇代理院长,1941年秋杨仲子任院长;1942年,陈立夫曾—度兼院长;1943年后,由吴伯超担任院长。应尚能、李抱忱、陈田鹤先后任教务主任。建院初设五年制专修科和实验管弦乐团。专修科分国乐、理论作曲、声乐、键盘乐器、管弦乐器五组。1941年曾办音乐教员讲习班。1945年增设十年制幼年班。国民党中央训练团音乐千部训练班(其中教师也多半是原上海国立音专师生)1942年结束,教育部将其接收后成立国立音乐院分院,1943年迁重庆松林岗,院长戴粹伦。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国立音乐院本院迁南京,幼年班迁江苏常州。分院改名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后迁上海,将原在上海的两个音乐院校并入该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立音乐院及其幼年班于1950年春迁天津,与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上海中华音乐院和解放区的华北联合大学文艺部音乐科等合并,改组建成中央音乐学院。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改建成为中央音乐学院分院,后改称上海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