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 前身为1927年成立的国立音乐院。经多次改建、更名,至1949年称国立音乐院上海分院。1950年中央音乐学院在天津成立后,曾改称中央音乐学院上海分院、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1956年改现名。先后有福建音乐专科学校、金陵女子大学音乐系、行知艺术学校音乐组以及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系部分教师并入该校。原任院长贺绿汀,1985年桑桐任院长。1950年仅设作曲、管弦、钢琴、声乐四系。以后增设指挥系、民族理论系、民族作曲系、民族器乐系、民族声乐系。又先后开办,师范科、干部进修班,少数民族组。1966年起停止正常教学。后经多次变化至1978年恢复。设音乐学系、作曲指挥系、民族音乐系、管弦系,钢琴系、声乐系。理论、作曲、指挥、声乐各专业学制五年,乐器演奏各专业学制四年。除本科外,设三年制民族班。接收外国留学生,也向国外派出留学生。招收研究生,是国务院授权的音乐专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创办于1951年,学制六年,设民乐、钢琴、弦乐、管乐四个学科。高中阶段增设作曲、声乐两科。附属音乐小学和音乐小学课余部,设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扬琴等主修课。1950年建立音乐编译室,翻译介绍国外现代音乐科学技术理论和教材。1954年建立民族音乐研究室,从事我国古典、民族民间音乐的采集、录制、整理工作,进行民族音乐教材的建设。1982年两室合并建立音乐研究所。另有附属乐器工厂。1979年起出版学报《音乐艺术》(季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