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音乐学院 由香港十个文化教育组织于1974年组成筹委会,1975年10月正式成立。纪大卫(Davie Howson)任院长,聘请香港音乐家担任各科教师。学制三年至四年。每学年分为三个学期,每学期三个月。该院以培养演奏人材为主,注重主修乐器的技术训练和修养。基本课程有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西洋音乐史、中国音乐史等。主修乐器有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等,民族乐器有三弦、琵琶、笛子、洞箫、古琴、筝、二胡等。学生除主修—种西洋乐器外,还规定必须选修—种民族乐器为副科。为了增强学生实践锻炼机会,要求各级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乐团的合奏。1984年该院并入香港演艺学院,为该院属下四个学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