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弦乐队是由弦乐器、管乐器和打击乐器组成的大型器乐合奏乐队。由于演奏不同体裁的器乐作品以及演出场地、功用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称谓。例如:大型管弦乐队称“交响乐队”;而演奏室内乐作品、乐队编制较小的称“室内管弦乐队”等。较早出现的作品有巴赫的管弦乐组曲, 以及后来为管弦乐队写作海顿和莫扎特等一些作品。现代管弦乐队的真正缔造者是贝多芬,此后,乐队的发展,总是保持着古典乐派时期管弦乐队的基本骨架,仅在局部有的扩充和变化。
现代交响乐队编制约80—100人,为庆典活动等特殊需要,可临时扩大为400—500至1000人。
近代大型管弦乐队通常由4组乐器组成。它们是:弦乐、木管、铜管和打击乐器。
每组各包括若干件乐器,具体如下:
弦乐器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木管乐器
双簧管,(英国管),长笛,短笛,单簧管,(低音单簧管),(Eb小黑管)大管,(低音大管),
铜管乐器
圆号,小号,长号,低音长号,大号,
打击乐器
定音鼓,大鼓,小鼓,钹锣,三角铁
除上述乐器外,作曲家可按作品需要减少或增加乐器,比如钢琴,萨克斯,上低音号,吉他)
乐器位置
管弦乐队在演奏时就需要一个质量较高的音响,然而乐队中包括了很多不同类别的乐器,并且它们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特色和个性,这样在写交响音乐作品时,不但需要作曲家对它们的编制即音色进行合理的调配,另外在排练和演出时,对它们的席位排列也需要考虑外表的美观,以及它们在演奏音乐时的配合与色彩协调,为此,世界上有好多的指挥家与乐器演奏家,经过将近一百多年的努力探索、实验,基本上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席位排列原则。
弦乐组是整个管弦乐队的基础,它的音色给人以亲切感,所以一般席位排在舞台的前面,最靠近观众。木管组乐器种类较多,音色突出,所以需要分门别类的将其排列在弦乐组之后,乐队的中间部位。
铜管乐器和打击乐器,音量宏大,并富有刺激性,所以他们排列在乐队的最后面或后侧面。
竖琴和其它弹拨乐器经常排在乐队的左后侧。
但有时候因作品的要求,比如一些近、现代派作曲家的作品演奏,另外也由于指挥家的个人偏好,乐队席位排列也有某种特殊安排。一般常见的交响乐队标准席位排列有两种,即欧洲式乐队席位排列和美国式乐队席位排列。
欧洲式席位排列
欧洲式席位排列对演奏古典交响乐优越性较多,因为当时的作品构思,第小提琴和第小提琴常进行问答式对奏,加上它们的音色又是一致的,这样把它们分别排列在指挥的左右侧,容易取得区别它们的效果。再者,这样的排列法,第小提琴的“f”发音孔面朝观众,第小提琴的“f”发音孔背朝观众,演奏时容易主次分明,如果从外表来看,这样的排列法也比较对称美观。
但如果让这种排列法的交响乐团去演奏近、现代作品,效果就会差些,因为近、现代作品第小提琴与第小提琴的构思基本统一在一个声部里,如果分两边,不但不好配合,而且指挥也难于照顾。
美式席位排列
美式席位排列在演奏浪漫派以及近、现代的交响乐作品时优越性较大,除以上所提到的指挥便于照顾小提琴和小提琴声部外,大提琴排在右前方,容易在演奏时,使乐队的低音声部也得到突出,这样大提琴与小提琴相呼应,能达到弦乐组的旋律、低音、和声三者层次清晰的效果,许多管弦乐队都采取了这种美式乐队席位排列法。
弦乐器
弦乐器的性能是专家们研究得比较多的内容,要深入地了解弦乐器,诸如音准、弓法、柔弦技巧等问题,只需去看提琴家们的著作就可以了,这里仅仅介绍一些涉及到弦乐器的物理原理,因为乐器的演奏者不太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狭义上的弦乐器指的是弓弦乐器(Archi),也就是四种类型的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它们的发音原理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形状和演奏方法上的细微差别,音色有所不同。中国民族乐器中的各类胡琴(主要是二胡、京胡和板胡,其他如马头琴等)也是弓弦乐器,但音色和提琴相差甚远,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共鸣腔的差别:提琴琴身大,胡琴音筒小;
(2) 共振传导的差别:提琴的琴马架在音板上,胡琴的琴马架在蟒皮上;
(3)琴弦的差别:提琴用钢丝弦,胡琴用铁丝弦;
(4) 按音的差别:提琴按弦时手指按在指板上,胡琴按弦时手指只接触琴弦,好像是悬空的。
此外,胡琴的琴弦数目和运弓方式有限,因此表现力比提琴逊色得多。
广义上的弦乐器还包括弹拨类弦乐器,即竖琴和钢琴,事实上它们的发音原理和提琴的拨弦是类似的。各国的民族乐器中,弹拨类弦乐器的种类极其丰富,例如吉他(六弦琴)、辛巴隆(扬琴)、曼陀林等,其中我国特有的弹拨乐器有:
(1) 有品弹拨乐器,有月琴、柳琴、阮和琵琶。形状上月琴和阮相似,琴身是圆形,柳琴和琵琶相似,琴身是梨形。音域和音色上,月琴和柳琴相似,都是高音乐器,体积小,阮和琵琶相似,都是中音乐器,体积稍大。
(2) 无品弹拨乐器,指的是小三弦和大三弦。
(3) 台式弹拨乐器,指的是古筝和扬琴(扬琴事实上属于西洋乐器),古筝用手指弹奏,扬琴用琴锤击奏,中国的扬琴使用竹制的琴锤,这是中国扬琴区别于西洋洋琴的最大特点。
以上所列出的弹拨乐器都是民族管弦乐队的主要乐器。
管乐器
在管弦乐队中,管乐器虽然人数上不占优势,但是地位和重要程度不逊色于弦乐器。
首先,管乐器的音量比弦乐器大得多,一支木管或圆号的音量可以和一个弦乐声部(10把小提琴或8中提琴或6把大提琴或4把低音提琴)抗衡,一支小号或长号的则可以和两个弦乐声部抗衡,强奏(fff)时可以超过整个弦乐队(40把弦乐器)。
正是由于音量的缘故,每一件管乐器独立构成一个声部。管弦乐队和管弦乐作品的规模,就是根据管乐器的多少来确定的。二管制的乐队中,四种木管乐器各两件,铜管乐器共十件,所以仅仅管乐声部就有18个。相比之下,弦乐声部才5个,即使把分奏部分看成两个声部,也只有10个。
其次,管乐器的色彩性比弦乐器强,管弦乐作品中绝大多数独奏乐段都交给了管乐器。
出于以上原因,管乐器对音准和音色有着更高的要求,所以除了吹奏员的水平以外,管乐器本身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乐队的演奏水平。相比之下,弦乐器比较容易处理,个别乐器的音准和音色有所偏差,也会为声部的其他乐器所融合,有人常说弦乐声部是一个可以滥竽充数的声部,可能就是这个道理。
狭义上的管乐器分为木管(Legni)和铜管(Ottoni)两大类,前者包括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管、大管和它们的衍生乐器,后者包括圆号、小号、短号、萨克斯号、长号和大号。
广义上只要带管的乐器都可以称为管乐器,例如管钟和管风琴。各国的民族乐器中,管乐器的类型也是相当丰富的
铜管乐器家族,但是仅限于高音木管,低音木管和铜管的制作工艺较为复杂,所以民间几乎不会出现。
把管乐器的两种类型称为木管和铜管,这是沿用了过去的叫法,现在看来不太合理,因为很多木管乐器不是木制的,例如长笛由纯银或银合金制成(它的衍生乐器短笛目前为止仍然是木制的),萨克斯管则是铜制的,劣质的单簧管由胶木制成(胶木是一种合成材料,学名为酚醛树脂)。
木管和铜管的区别在于:
(1) 木管改变音高的办法是在管上开孔,而铜管则改变管的长度;
(2) 木管可以超吹的泛音少(通常只能吹到第二泛音,只有长笛可以吹出第四泛音),而铜管则可以吹出比较高的泛音(通常可以吹到第十泛音,圆号可以吹到第十六泛音);
(3) 木管的振源有两种类型——气簧(长笛和短笛)和哨片(其他木管乐器),而铜管则是唇簧。
打击乐器
管弦乐队中打击乐器是一组很有色彩的的乐组,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鼓,打击乐组通常用来在乐曲中渲染气氛或烘托心情。
管弦乐队中,最早使用且最广泛的是定音鼓,用途仅为增强乐曲气势。再来是小军鼓、大军鼓、钹、木琴、钟琴等。不过后来乐曲逐渐走向多样化,打击乐器丰富的节奏性因此得到善用。
在二十世纪初期管乐开始发展,各式各样的打击乐器慢慢被研发改良,作曲家得以利用多样的音响效果使乐曲更加有变化。随之打击乐中的小军鼓和定音鼓并成为了关键的打击乐乐器,这能带领整个乐队的走向和节拍,相当于副指挥。
乐器分类
管弦乐器种类繁多,分类方法也繁琐,一般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 按音色分,可分为人声、弦乐器、木管乐器、铜管乐器、色彩性乐器、打击乐器,其中前面四类可归为持续音乐器,后面两类可归为非持续音乐器;
(2) 按音准分,可分为无音高乐器、自由音高乐器、浮动音高乐器和固定音高乐器;
(3) 按音域分,可分为无音高乐器、全音域乐器、高音乐器、中音乐器、低音乐器和倍低音乐器;
(4) 按调性分,可分为无音高乐器、非移调乐器和移调乐器;
(5) 按地位分,可分为必要乐器、常用乐器、少用乐器和编外乐器。
单管编制
1 Fi (一把长笛)
1 ob(一把双簧管)
1 cl(一把单簧管)
1 Fg(一把大管)
2——3 cor(两到三把圆号)
1 Trb(一把小号)
2 Trbn(两把长号)
vi I (第一小提琴,10把)
Vi II (第二小提琴,8把)
Val (中提琴,6把)
Vc (大提琴,4把)
cb (倍大提琴,2把)
双管编制
2 Fi (两把长笛)
2 ob(两把双簧管)
2 cl(两把单簧管)
2 Fg(两把大管)
4 cor(四把圆号)
2 Trb(两把小号)
3 Trbn(三把长号)
Tub(一把大号)
vi I (第一小提琴,14把)
Vi II (第二小提琴,12把)
Val (中提琴,10把)
Vc (大提琴,8把)
cb (倍大提琴,6把)
三管编制
2 Fi (两把长笛)
1 picc(一把短笛)
2 ob(两把双簧管)
1 c-ing(一把英国管)
2 cl(两把单簧管)
cl.b(一把低音单簧管)
2 Fg(两把大管)
c-Fg(一把低音大管)
4 cor(四把圆号)
3 Trb(三把小号)
3 Trbn(三把长号)
Tub(一把大号)
vi I (第一小提琴,16把)
Vi II (第二小提琴,14把)
Val (中提琴,12把)
Vc (大提琴,10把)
cb (倍大提琴,8把)
四管编制
3 Fi (三把长笛)
1 picc(一把短笛)
3 ob(三把双簧管)
1 c-ing(一把英国管)
3 cl(三把单簧管)
cl.b(一把低音单簧管)
3 Fg(三把大管)
c-Fg(一把低音大管)
4——6 cor(四至六把圆号)
3 Trb(三把小号)
3 Trbn(三把长号)
Tub(一把大号)
vi I (第一小提琴,16至18把)
Vi II (第二小提琴,14至16把)
Val (中提琴,12至14把)
Vc (大提琴,10至12把)
cb (倍大提琴,8至10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