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尼。格里芬(Johnny Grffin)因身高五尺五寸获得昵称“小巨人”(the Little Giant);在比波普即兴演奏时的速度为他赢得“西部快枪”的称号(the Fastest Gun in the West);最初他领携的乐团被称作“硬”中音乐团(the Tough Tenor band),后来这个称呼被沿袭用来形容他所在的那所学校里的硬波普乐手们。他的昵称可够多的了。
六十年代早期,尽管媒体评论界倾向于自由爵士,他仍能坚持自己的比波普风格,不过因为美国的唱片市场已经无法接受他,Griffin只能辗转欧洲,在那儿找到了拥戴。晚年时,Griffin通常每年的四月回到芝加哥,过生日、拜访家人、参加为他庆生而举办的演出等。
“我再也不需要证明些什么了,”他在1993年的一次采访中如是说,“到了这个年纪,我还能证明些什么?我倒是越来越关注音乐、乃至人性本身内在的美感。”没错,九十年代时Griffin回访美国时从他的演出或录音中,你可以听到新鲜的声响,与年青时比起来更老练成熟、更甜美悦耳。
1928年4月24日Johnny Griffin在芝加哥出生,之后便在南部生活。他就读于DuSable High School,音乐老师是大名鼎鼎的Capt. Walter Dyett,后者满天下的桃李包括Nat King Cole(歌手) 、Dinah Washington(歌手) 、 Gene Ammons(萨克斯)、Von Freeman(萨克斯)。12岁的时候在毕业舞会上见到了当时在King Kolax的乐团中演奏的Ammons,便一心想要加入。14岁的时候开始在各种场合演奏中音萨克斯,他与同学组乐队,还和布鲁斯艺人T-Bone Walker合作过。18岁高中毕业后,Griffin离开芝加哥并加入Lionel Hampton的乐队,在乐队里他转吹次中音。从此之后直到1951年,他都以纽约为根据地,当然也频繁地巡演。1947年在巡演时遇到了同样来自芝加哥的小号手Joe Morris,两人一起在Atlantic公司出版了第一张录音唱片。1951年之后他便到夏威夷服兵役去了。
Charlie Parker和Dizzy Gillespie当道时,Griffin正值学习、吸收的年纪,那时他学的是Johnny Hodges 和 Ben Webster的那种情歌式曲调风格,不过与当时的许多乐手一样,受到Parker他们的影响走上了比波普的道路,他的风格活泼却不失随意,还伴有布鲁斯的味道。
四十年代时,Griffin曾资助过钢琴家 Elmo Hope, Bud Powell 和 Thelonious Monk,他管这种友谊叫“研究生教育”,服完兵役之后他又回到芝加哥,并加入了Monk的乐团,此后改变了整个音乐生涯!那时他对Monk的调式谱曲流露出兴趣;,成为了Monk乐团中的固定成员。1967年随团到欧洲巡演。1958年Griffin在Riverside公司出版了一系列唱片,如“Way Out!” “The Little Giant”等等,都闪耀着无穷的能量。曲目“Cherokee”更是成为有名的乐手测试曲目。几年之后Griffin开始和Davis合作并录音,乐评褒贬不一,但这对组合还是能够闯出些名堂,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时候,还曾重组了几回。
1963年Griffin离开美国并在巴黎定居,此后的录音多由欧洲唱片公司出版,有时是和其他美国侨民如Kenny Clarke(鼓手)合作,有时是跟欧洲节奏声部艺人合作。Griffin总是坚持比波普四人乐团的理想,1991年他与Michael Weiss(钢琴)和 Kenny Washington(鼓手)合作的唱片“The Cat”收到了热烈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