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美术:静物素描写生、检查色盲色弱(注:除画纸外,其它绘画工具材料和马扎由考生自带)。
(6)书法:楷书临摹、任选其他书体临摹(注:除宣纸和临摹用字帖外,其它工具材料由考生自带)。
(三)录取
1、录取时间:经市区教育部门审批后,6月25日中午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6月25日下午缴费,发放录取通知书。
2、录取原则
(1)美术、书法:将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折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
(2)音乐:将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折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3)体育:将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折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4)如果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或者生源质量达不到学校要求,学校可以缺额录取。
三、领导与工作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相关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的艺体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成立部分干部与教师参与的工作小组,全程负责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和监督。由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并监督招生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一切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2、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做好测试工具和场地准备工作,保证测试顺利进行。
3、学校纪委监督各项工作, 监督电话:3066178。
五、特长生招生咨询电话:3066196、3066236。
附件:淄博十一中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测试内容及评分办法
淄博十一中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