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内容:
①自备考试曲目一首(要求演奏稍有难度,能体现演奏水平;伴奏CD单曲刻录,不提供选曲);
②视唱(内容:通过抽签,进行无升降记号的五线谱视唱);
③模唱(内容:单音模唱、旋律音程模唱、和声音程模唱、节奏模唱、4小节旋律模唱;要求:有较高的分辨能力,模唱音准较好,节奏准确);
④基本乐理测试(笔试)【测试内容:《基本乐理简明教程》李重光 著,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测试范围:第一章——乐音体系、第二章——五线谱、第三章——节奏节拍】
(2)评分标准:
①考试曲目的难易程度,演奏的音准、节奏、强弱以及情感(50分)
②视唱音准、节奏准确,能诠释谱面的表情记号(10分)
③模唱音准,对音有较高的分辨能力,节奏、旋律模唱准确(25分)
④基本乐理:(考试时间40分钟,卷面100分,折后共15分)
3、舞蹈类:100分制
(1)考试内容:
①自备一段舞蹈(伴奏CD单曲刻录,不提供选曲),时间要求在4分钟内;
②基本功测试。
③基本乐理测试(笔试)【测试内容:《基本乐理简明教程》李重光 著,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测试范围:第一章——乐音体系、第二章——五线谱、第三章——节奏节拍】
(2)评分标准:
①舞蹈整体编排合理、连贯;形象、气质较好,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具有较强的技巧性和表现力(35分)
②基本功扎实(40分)
③基本乐理(考试时间40分钟,卷面100分,折后共15分)
④身高及体型(10分)
4、美术类专项测试:100分制
(1)考试科目内容:素描;色彩
(2)评分细则:素描(总分50分);色彩(总分50分)
5、书法类:100分制
(1)考试内容:
①自命题创作一幅
②命题创作一幅
③书体不限,时间共为2小时
(2)考试要求:
①点画基本功扎实,能做到大部分笔画到位(50分)
②构字造型合理,布局谋略有方(30分)
③作品能体现情感(20分)
三、招生程序
1、接受考生材料(2012年7月9日)
2、面试、专业测试(2012年7月10日)
3、根据成绩,择优录取并按要求公示。(2012年7月11日)
备注:在招生过程中将招生项目、报名条件、招生人数、录取时间、录取学生名单及学生本人简况、特长项目的获奖情况按市教育局中招办要求进行公示,以保证招生公正公平的进行。
南宁四中
20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