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壁画:专业技能含素描写生和专业创作。
导师:唐鸣岳
5、雕塑艺术:专业技能含泥塑写生和专业创作。
导师:刘大力、李怀杰、王黎明
6、紫砂造型艺术:专业技能含传统造型制作和命题设计。
导师:葛军(外聘)
7、美术与新媒体:专业技能含素描写生和专业创作。
导师:谭开界
注:复试时需提交本人近期作品(原作)6—8幅(其中不少于两幅创作),用于举办小型展示供综合评价。如发现非本人作品,成绩无效。
七、艺术设计专业技能考试要求
1、装饰艺术综合材料研究(导师:赵嵩青)、陶艺与公共艺术研究(导师:远宏)、中国传统陶瓷艺术研究(导师:薛慧志)、城市景观设计(导师:李仲信)、室内环境设计研究(导师:刘志强)、品牌与广告设计(导师:刘波)、书籍设计(导师:郑军)、视觉传达设计(导师:孙迎峰)、公共环境设计研究(导师:张勇)、陈设与家居设计研究(导师:朱旭)、工业设计与应用系统研究(导师:王大海)、中国传统装饰元素研究(导师:杨海)、设计色彩应用研究(导师:魏德君)的专业技能考试均采用手绘设计。
2、传媒摄影(导师:董河东)、人文地理摄影(导师:吴思强)的专业技能测试为现场拍摄。
注:复试时需提交个人作品5件(套)及各类获奖证书,用于举办小型展示供综合评价。如发现非本人作品,成绩无效。
八、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由我院在考生复试时组织。
考生须将在学位网下载打印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于复试报到时交我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以下材料:1、《资格审查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5、本人艺术创作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专科学历考生需提供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学费15000元/年(如有变动,届时按省政府有关部门新规定收取)。
有关事宜考生可登录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网址:www.sdca.edu.cn 电话:0531-8652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