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今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表演、主持与播音在山东、新疆、吉林、广东、河北、江苏、天津七省区进行艺术专业课校考。其他省市使用统考或联考成绩,没有统考或联考的省区,承认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校考成绩;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要求热爱艺术设计事业、具备一定的美术设计基础和设计才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5、表演:要求热爱表演事业,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身高一般不低于172cm,女身高一般不低于160cm;
6、广播电视编导:要求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一定的文学基础,身体健康,口齿清晰;
7、音乐表演:五官端正、身体无缺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
七、录取规则:
1、对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2、志愿优先,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4、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后提档和录取;
5、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收费标准:
学费:本科:15000元/生学年、专科:12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八人间1000元/生学年、六人间1600元/生学年
九、资助与奖励: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先入校上课,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十、毕业及就业:
1、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西安外事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或高职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通过毕业设计,可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申请文学学士学位;优秀的高职毕业生可以通过陕西省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
2、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法,使其获得满意的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