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小学对《徐汇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内容核实后,在“小学初审意见”一栏中,填写“情况属实”并盖公章。
3、各小学将本校特长生报名信息输入学籍端内,打印报名清册二份,加盖公章,4月14日之前,将按报名中学分类的《徐汇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及报名清册交招生考试中心。
4、4月16日各有关中学到区招考中心领取特长生报名的学生材料。
5、4月16—18日初选专业测试学生名单(核准招生人数:测试学生数≤1:4), 同时发专业测试通知,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科艺体卫科备案。
6、4月20日学校组织专业测试。
7、4月25日前,各初中学校在学籍端内对拟录取的特长生打勾,并在学籍端内打印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后学校将报名表和拟录取名单送招考中心,招考中心完成初审后送科艺体卫科审批。
8、4月28日,科艺体卫科将审核后的特长生拟录取名单发给初中。
9、4月29日,初中通知拟录取特长生家长签字确认。
10、4月30日,初中将特长生正式录取名单报送科艺体卫科,同时将正式录取名单送招考中心。由招考中心将名单转交小学,小学将报名表放入材料袋。
五、招生工作监督
(一)区教育局与纪工委参与招生过程,加强对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监督。
(二)学校成立由行政、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选拔过程中接受教育行政的监督。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将拟录取的艺体类特长生在学校张榜公示后,报区招考中心备案,区招考中心将在招生信息网上集中公示。未经公示的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途径予以录取。
六、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要关注艺体类特长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并按专业培养计划认真实施,建立特长学生专业(特长)发展档案。
(二)学校每学年结束要认真总结特色项目的开展情况。
(三)特色项目学校有义务承担区教育局安排的接待、交流、外出表演等任务,完成任务的过程可视为特色(传统)项目的交流和展示。
(四)与区教育局的绩效评估相结合,加强对特色项目学校的管理与考核。
七、奖励与处罚
(一)对成绩突出的学校,由区教育局命名为区级特色传统学校,特别优秀的上报市级特色传统学校。
(二)对管理不善、没有完成培养目标,或有违规招生现象的学校给予减少招生名额、撤销特色项目设置、停止招收特长生等处罚。
附件:1.2014年徐汇区中学艺体类特长生招生计划
2.徐汇区初中艺体特长生报名表.doc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