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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2014年艺术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4-09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二、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

  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按市有关招生政策制定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严格全过程管理。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计划

  1.全国、省、市行政部门命名的艺术特色学校,按命名时确定的艺术项目面向全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其他学校原则上不招收艺术特长生。

  2.相关学校根据特色办学、师资、设施、项目人数特点、展演活动、艺术后备人才培训和输送等情况向区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每个项目招生人数参照高中招生规定的人数执行,不得突破。各区汇总审核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附件四),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7日,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艺术特长生。

  (二)专业加试和录取办法

  初中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报名时间原则上为5月3日—4日。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形式的考试。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派位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于5月19日—23日期间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录取名单,打印后报区教育局审批,并将区教育局审批后的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

  三、有关招生考试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和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纪律意见,加强招生工作组织管理,认真组织招生加试工作。各承担加试任务学校要制定周密的组织工作方案,准备好有关场地、器材、测试表格等,认真组织加试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3.严格收费规定。各招生学校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收取其他费用。

  4.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行为。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南京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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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特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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