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该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若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七、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 英语一(或英语二)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请考生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布),满分各15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地点:初试的4门科目考试全部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负责安排,我院不设初试考场。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复试
(一)我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在复试阶段我院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则有效)。
(三)复试科目:1-2门。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复试时间:2015年4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地点:本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