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和体检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我校为教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考人数、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初试成绩水平,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对初试成绩提出具体要求,按学科门类确定各类最低复试分数线。各学院还可根据报考本学院考生的总体情况,在不低于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或具体学科(研究方向)的成绩要求,总分与单科同时满足分数线要求者方可参加复试(特殊情况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参加了2014年我校学术夏令营和MBA等专业提前面试的考生,其复试、录取资格按照学院的公告执行。
我校将于2015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可上网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40%--60%。复试成绩由各学院在现场或网上公布,我校不再以书面方式寄送。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届时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各自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存档。
5.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北校区医院或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招生计划及录取
我校公布的《2015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录取时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微调。我校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0%。
为鼓励校际合作以及支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培育项目,我校将在《专业目录》所列招生计划之外另行安排专项计划,接收校内外调剂生源。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表现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皆不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人事关系、档案等需转入我校,户口根据本人意愿自行确定是否调入我校。
七、学费、奖助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入学均须缴纳学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各类硕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的网站公布。
华南理工大学对新入学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最高额度达每生12000元/年;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立“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人;同时,教育部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企业捐赠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担任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研管)岗位等方式获得资助完成学业。
八、对外合作、校企合作项目
我校积极与国(境)外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包括双学位项目,联合培养项目,短期交换、交流、实习或游学项目等;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学、计算机、电子与信息工程、材料科学、化学工程、轻工食品、商学、高等教育、旅游与酒店管理等。
此外,我校还大力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选派优秀学生前往国外一流的院校,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学费由国外大学免除,生活费及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广州市政府资助。近年来,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研究生派出国家多集中在北美、欧盟、日本、澳洲等教育和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派出院校也多集中在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据统计,我校已获批的公派研究生有近70%被世界前200名知名大学录取,例如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瑞士联邦理工学院等。
特别提示:
1.我校2004年开始与法国南特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双硕士项目,2009年成立中法信息与通信联合实验室。我校自2010年起已在电子与信息学院、电力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等三个学院的相关学术型专业招收该项目硕士学位研究生。2015年继续开展该计划的招生。申请者需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符合教育部推荐免试条件),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录取阶段确定是否报读该项目。如被该项目录取,则第一年在我校学习理论课程;第二年前往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在法期间第一学期主要学习理论课程(英文授课),第二学期主要在实验室实习,符合学位授予要求者将获得法国南特大学硕士学位证书;第三年回到我校进行论文撰写及答辩,通过论文答辩者将颁发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2. 我校和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Conservatoire National des Arts et Métiers,简称 CNAM)在两校交流合作协议框架下,双方同意进行“1+1+1”的系统软件工程双硕士学位的联合培养合作项目,共同为世界著名法资企业培养国际化,复合型的软件工程硕士。2015年,我校拟在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共两个学院招收攻读该项目“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达到推荐免试条件),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录取阶段确定是否报读该项目。如被该项目录取,则第一年在我校学习理论课程;第二年前往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巴黎),在法期间第一学期主要学习理论课程(英文授课),第二学期主要在企业有薪实习(月薪约1000欧元),符合学位授予要求者将获得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学位证书;第三学年返回我校,在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的论文答辩者将颁发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上述两个项目详细介绍可见我校相关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