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1.我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八、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
九、学费、奖助学金及奖励措施
1.学费。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为8000元/年。
2.奖助学金。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此外,我们还提供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等奖助基金,以帮助研究生更好地进行学习和科研:
(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超过80%的学生获得学业奖学金额度超过应缴学费额度1000元以上)。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为7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为20%)。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高校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不占一等奖规定的比例)。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有关规定评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4)朱敬文奖助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获得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获得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获得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
3.科研资助经费。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省级创新工程理工科类资助经费20000元/项,文科类资助经费10000元/项;校级创新工程重点项目理工类资助经费10000元/项,文科类资助经费6000元/项。
4.设立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相应助学金,平均报酬每人每年约5000元。
十、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jsnu.edu.cn)和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jsnu.edu.cn)上发布。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403083,传真:0516-83403083;办公地点:泉山校区3号楼303室;通讯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4.我校提供部分专业历年自命题真题,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6-83403083,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泉山校区3号楼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