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现场确认:
(1)2014年11月10至11月14日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持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考生在网报时可选择)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并交纳报名费。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其他地州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所有考生(除各类推荐免试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缺一不可!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打印《准考证》
2015年继续实行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8日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考生查阅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
1.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大体时间在4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线以国家划分的二区线为准。
四、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1. 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为国家统一命题,专业科目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第二外语由我校命题。凡国家统考科目,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 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凡专业目录中未注明的外语语种,均不接受报考。
3. 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蒙),专业考试科目708维吾尔文学史、810文艺学概论、709蒙古族文学、811蒙古语言与文化四门科目可以使用维吾尔语或蒙古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4. 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国家已于2014年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各类研究生将进行全额收费。但是,除国家奖学金以外,自治区及我校已经增设了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制度,提高了奖学金奖励标准,扩大了奖学金的覆盖面,国家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自治区奖学金将由12%提高至15%,预计每个奖项7000—8000元,增大了奖学金覆盖面,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完善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提供实践教学岗位及就业锻炼机会,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考我校!
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六、其他说明
我校单位代码:1076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邮编:83005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4332532
联系人:赵红梅 谭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