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国家复试成绩基本线公布后二周内。我校在复试时,采用笔试(专业课)与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请上网查询或与所报考的院系联系。加试不及格不予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要加试。
复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四、录取
2015年我校在60个学科专业内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五、违规处理
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联系方式
1.东北石油大学网址(http://www.nep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glbm3.nepu.edu.cn/yjsxy)
2.E-mail:
[email protected]
3.研招办电话:0459-6503721。
七、其他
1.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登录报考点网站,凭本人的考生编号和姓名查询所在考场和座位号,提早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决定,我省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国家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中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和电子挂钟。考生参加这些科目考试时不准携带考试文具和佩戴计时表入场。如有违犯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装有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点进行,并配备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严厉打击考试舞弊,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4.我校有关考试的通知,如考场安排、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等将在东北石油大学或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留意。
5.有关专业咨询问题与我校各学院(所)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