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
省内计划由山东省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省外计划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七、复查
新生入校后,将参加专业复核,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费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的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为8800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50022
交通路线:29路、21路、74路、86路、201路、K92路公交车,102、104电车到济南大学站
联系电话:(0531)82765900
(本简章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