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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

更新时间:2015-01-07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原件。

  2.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

  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六、政审、体检与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3.录取原则: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我校投档,我校各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①报考音乐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的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③美术类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成绩合格线方有资格填报我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省考试院投档后按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未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我校美术类专业成绩合格线将在青岛大学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qdu.edu.cn),请考生注意查看。

  七、监督机制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违反考试纪律,将严格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学校监察室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0532-85953137;

  3.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咨询电话:青岛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科 0532-85953692

  青岛大学美术学院 办公室 0532-85953828

  青岛大学纺织学院 办公室 0532-85953038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 办公室 0532-85953738

  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qdu.edu.cn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邮政编码: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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