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内容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内容
1.我校没有设校考点的省(自治区、市),考试科目以当地省级统考科目为准;
2.重庆市报考我校的音乐类各专业考生除须参加重庆市音乐类专业统考外,还要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校考面试科目,以统考成绩加校考面试成绩的综合分作为录取依据;音乐学专业的统考成绩以重庆市音乐学(理论)统考成绩为准。舞蹈专业考生参加重庆统考合格后,再参加我校校考,按校考成绩录取。
3.我校校考考点的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方向) |
校考科目 |
分值 |
总分 |
|
音乐学师范(免费师范、非免费师范) 音乐学 |
1、面试: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
2、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
作主科140,作副科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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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钢琴(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
作主科140,作副科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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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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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练耳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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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乐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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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声乐 |
1、面试: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2、主科: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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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
20 |
|||
钢琴 器乐 |
1、面试:形象、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
2、主科: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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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视奏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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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 演唱 |
1、面试:形象、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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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科:准备3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1首,自备CD伴奏带)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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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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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 演奏 |
1、面试:形象、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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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科:演奏乐曲1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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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视奏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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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1、面试:形象、身高、气质、语言表达 |
2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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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功:软开度、协调感、弹跳能力测试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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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合或剧目表演 |
180 |
说明:(1)报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专业有舞蹈、器乐演奏(乐器自备)、理论作曲能力者,亦可申请加试(器乐已经作为考试科目的除外),考试成绩按以下规则折合后加入总分。
器乐及 理论作曲 |
考试成绩 |
60-64 |
65-69 |
70-74 |
75-79 |
80-84 |
85-89 |
90以上 |
折合分数 |
1 |
2 |
3 |
4 |
6 |
8 |
10 |
|
舞蹈学 |
考试成绩 |
70-74 |
75-79 |
80-84 |
85-89 |
90以上 |
||
折合分数 |
1 |
2 |
3 |
4 |
5 |
(2)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要求:
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包括一个升降号以内,含临时变音和常见节拍、节奏型与各类音程的单声部曲调。
视奏:主要考查考生的即时读谱反应能力和演奏能力,包括各类初、中级程度的器乐作品片段。
练耳: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音响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和辨别能力。主要包括音组、常见音程、和弦、节奏节拍、旋律的听辨。
乐理:重点考查考生的音乐基础知识和音乐基本常识。参考书目:李重光编著《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二)考试方式
我校设置的所有校考考点,音乐类各专业的声乐、钢琴、器乐科目和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组合或剧目科目实行录像评分的考试方式。其它科目实行现场评分。
七、录取办法
1.我校音乐、舞蹈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市)划定的合格线。高考文化考试各科中凡有一科为零分者,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设有校考的省(自治区、市),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专业在本省(自治区、市)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文化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市)公布的当年高考普通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非艺术类)的75%。 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在本省(自治区、市)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文化成绩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市)公布的合格线为准,我校不另外划线。
3.我校没有设校考点的省(自治区、市),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专业成绩在本省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文化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市)公布的当年高考普通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非艺术类)的75%。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成绩在本省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文化成绩以考生本省(自治区、市)公布的合格线为准,我校不另外划线。
4.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150分)。
八、学费标准
2015年音乐学师范(非免费师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0000元/年(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音乐学师范(免费师范)专业执行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
九、成绩公布
1.学校将在4月中旬前公布考生专业成绩,考生可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成绩。
2.省级专业统考及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十、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专业复查。复查合格者方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编:400715
咨询电话:023-68367034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网址:http://music.swu.edu.cn(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