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品格和文化素养,掌握一定声乐、钢琴、器乐演奏、钢琴伴奏和舞蹈表演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与相关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等理论素养的从事音乐教学和研究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音乐史学基础、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形体训练与舞蹈基础等。
2、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表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演唱、演奏能力,专业技能突出、适应面广、综合能力强、富有活力和艺术热情的高级音乐专业人才。本专业为各种演出团体培养专业演员,为各种大众传播部门、文化基层部门、演出公司培养从事音乐创作、编辑和策划的组织人才。
本专业分为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等三个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主要课程: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舞蹈、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等。
(三)服装表演专业
1、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基础理论和技能,能从事时装模特、时装表演编导、模特经纪管理以及服装设计、形象设计、服装营销等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表演、形体训练、服装表演编导、形象设计、影视表演基础、服装设计学、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心理学、服装史、服装市场营销等。
四、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
2、美术类(校考)、音乐类(校考)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校考)专业文理不限。
3、美术类(校考)及音乐类(校考)专业招收山东和安徽省籍的考生(考生需取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4、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校考)专业招收黑龙江省籍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身高最低要求男180cm、女170cm。
5、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具有音乐专业技能者。
五、专业考试
(一)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类别 |
省份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联系电话 |
服 装 表 演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
3月18 -19日 |
3月23日 |
0451-86655180 |
音 乐 类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市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1月20 -21日 |
1月22日 |
0551-3876268 |
山东 |
山东省潍坊市富华国际会展中心 |
2月2-26日 |
3月1日 |
0536-8271777 |
|
美 术 类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1月20 -21日 |
1月22日 |
0551-3876268 |
山东 |
山东省潍坊市富华国际会展中心 |
2月2-26日 |
3月1日 |
0536-8271777 |
注:美术类(校考)专业拟在山东和安徽两省共招收本科新生60名以上,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校考)专业在黑龙江省招收本科新生10名,音乐类(校考)专业拟在山东和安徽两省招收本科新生27名。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只能在所在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二)报名时应办手续
(1)交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2)缴纳报名费、考试费(美术类150元,音乐类及服装表演专业200元);
(3)领取《南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内容
1、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专业(满分400分)
(1)身体条件:测定身高、三围、形体比例等(自备泳装);
(2)才艺: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音乐带、服装,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台步:步态展示(自带高跟鞋);
(4)口试: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专长。
2、音乐类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
(2)专业技能: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中任选一项,考生准备曲目2首(抽其中一首为考试曲目);
(3)加试: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
3、美术类专业(满分400分)
(1)素描 (2)色彩
(四)成绩公布
我校于4月1日前寄发《南通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也可根据专业考试准考证号在南通大学校园网上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http://zs.ntu.edu.cn.
六、录取原则
1、音乐类及服装表演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高考文科类考试(服装表演专业文、理兼收),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高考文科类考试,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6019
联系电话:0513-85012170(招生办)、0513-85012871(纺织服装学院)、0513-85015900 (艺术学院)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zs.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