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市、区)音乐、舞蹈类专业最低文化分数控制线,在省(市、区)招生部门按志愿提供的合格考生档案中,按照我校的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十、学费
按贵州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我校音乐学、音乐学(学前教育师资方向)、舞蹈学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
十一、奖学金、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院还通过勤工助学等方式给予资助。
十二、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山大道
邮编:558000
联系电话:0854-8737019(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854-8737100(音乐系)
学院网址(查分): http://www.sgmtu.edu.cn、
音乐系网址:http://yyx.sgmtu.edu.cn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