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年度招生报考条件,文、理科不限。
2、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考生所在省份招办(教育考试院)签发的普通高考《报考证》或艺术《统考证》。
3、报名费:180元/生。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份指定考点报考,不得跨省报考。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2015年音乐表演专业设置声乐、器乐、舞蹈三个方向,面向广西、河南、江苏、湖南、山东、江西等省招生,计划55名,各省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专业考试情况确定。
四、考试要求
1、每位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生须背谱演唱、演奏;报考声乐的考生须自备伴奏乐谱、伴奏带。
3、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学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按规定处理。
五、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
方向 |
考试科目及要求 |
音乐表演 |
声乐 |
1、自备歌曲一首,歌谱自带(总分85分);2、视唱(总分10分);3、加试(器乐、舞蹈等)(总分5分)。 |
器乐 |
1、自备器乐曲目一首(乐曲、练习曲均可)(总分85分);2、视唱(总分10分);3、加试(声乐、舞蹈等)(总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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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1、自备舞蹈一段、基本功展示(总分85分);2、视唱(总分10分);3、加试(器乐、声乐等)(总分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