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艺术类计划招收共 472名)
1、表演专业(体育艺术表演) 艺术(文) 计划招收123名
2、舞蹈学专业(体育舞蹈、舞蹈教育) 艺术(文) 计划招收169名
3、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 艺术(文) 计划招收31名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育节目主播) 艺术(文) 计划招收149名
招生计划省(区):山西、宁夏、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黑龙江等省(区)。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具备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西安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表演、舞蹈学、音乐学专业基本要求
1、具有一定表演、舞蹈、体育舞蹈、健美操、音乐等训练基础的考生。
2、身体要求: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要求
1、五官端正、仪态大方、音质较好、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
2、身体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专业介绍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音乐学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在中小学校、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传媒出版系统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创作、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音乐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全面掌握音乐教育理论和方法,能够胜任学校音乐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掌握钢琴和声乐的演奏和演唱方法,具备一定程度的独奏、即兴伴奏及演唱、视唱、范唱的教学与指导工作。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运用计算机的能力,能够运用多媒体课件开展教学。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音乐学、教育学、艺术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2、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体育舞蹈)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舞蹈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能,熟悉本专业发展动态,能在中小学校、社区、健身俱乐部、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体育舞蹈的教学、编创、表演、训练等组织指导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舞蹈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及相关学科知识,具有较高舞蹈技能,能独立承担舞蹈、体育舞蹈的教学、训练、表演、编导等工作。全面掌握舞蹈、体育舞蹈的技术技巧,在舞蹈、体育舞蹈方面具备较高的表演及教学能力,达到中级以上等级,获得岗位认证资格。掌握舞蹈学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熟悉教育法规,胜任中小学校舞蹈、体育舞蹈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组织和指导社区、健身俱乐部等场所的活动,具备在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文体活动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教育学、艺术学、体育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