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有较强的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创编能力,能在教育、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媒体、大中型企业、及各级社会平台从事教学、表演、创作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分音乐教育、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三个培养方向,学生在一、二年级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三、四年级分专业方向进行主修课程学习,采取课堂教学与舞台实践、模式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教学形式,为学生以后的职业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主要课程:
通识:声乐、钢琴、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即兴伴奏、音乐名作欣赏、民族音乐概论、作曲、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形体、教育心理学、音乐教学论、电子音乐等。
●声乐方向:声乐主修、合唱与重唱,舞台艺术实践等。
●器乐方向:独奏、重奏、作曲技术、舞台艺术实践、中外器乐曲欣赏、器乐伴奏等。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区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
3.报考科类为非艺术类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四、招生范围和专业课考试地点及时间
1.招生范围:我校艺术类专业2015年面向陕西、山东、甘肃、山西、河北、江西、河南等7个省招生,具体招生范围信息为:
招生专业 |
层次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
承认省联考成绩省份 |
承认校考成绩省份 |
|||
美术学 |
本科 |
120 |
陕西、河南、江西 |
甘肃、山西、河北、山东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120 |
||
音乐学 |
本科 |
120 |
陕西、河南、江西、河北 |
甘肃、山西、山东 |
备注:我校2015年艺术类招生计划初步拟定如上,具体计划以各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