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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5-01-17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为促进我校艺术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规定,我校2015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计划:47人

  (二)招生项目:管乐、弦乐、打击乐等项目,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要求,具有一定艺术特长水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的理科考生,以及我校安排有文科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考生。2015年我校拟在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陕西省、福建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放文科招生计划。

  (二)思想品德优秀、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三)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则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的省级统一测试合格证书。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每个考生只允许申报一项特长,没有列入招生计划的项目不接受报名申请。

  2.有意报考的考生请登陆“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24:00。

  3.考生须于2015年1月22日(以收件日时间为准)前,将报名材料寄至我校。学生所递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艺术团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组(收)。邮编:430074。

  4.报名材料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此表经由网上报名后打印获取,由申请人所在中学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所获特长专业最高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参加各种艺术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

  (4)高中成绩单及排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5)考生特长项目的录像实况,要求录制一个完整的作品。

  要求:录像(光盘)需制作成DVD数据盘,需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不得有剪辑,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录像(光盘)封面上需标注“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报考项目、作品名称”等信息。

  (注:打印、复印材料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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