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及签约
1.录取优惠等级:文化课合格考生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确定以下两种等级之一择优录取。一等:测试成绩优秀者,高考分数达到当地一本线即予以录取;二等:测试成绩优良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为10分)即予以录取。
2.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西北工业大学招收艺术特长生协议书》,在高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3. 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志愿是指第一顺位或A顺位)必须填报西北工业大学(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艺术特长生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北工业大学),否则将不予录取,并视为违约。
4. 填报志愿时,所选专业为我校在生源省(市、区)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并应根据分数合理选择相应专业,我校将根据所填报志愿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六、监督机制
1.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 签约名单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签约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示;
3. 考生要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者的预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1.如发现考生与招生要求不符,学校可随时终止考试。
2.考生必须网上报名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考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3.考生报名资料一律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4.考生每人限报一项特长,多报者考试成绩无效。
5.专业测试时,所有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舞蹈、声乐伴奏限MP3格式音频文件或CD伴奏光盘(不提供且不允许钢琴伴奏)。测试中,评委可视具体情况随时叫停。
6.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将对艺术特长生招生过程全程录像。
7.具体签约人数视当年报名情况及考生测试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8.与我校签约的考生,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简称“省考”),考生必须参加省考,合格者方可获得我校录取资格。省考相关事宜请咨询所在中学或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9.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进入西北工业大学后即成为学校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西北工业大学艺术特长生管理规定》,按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并按要求参加演出和比赛,为学校争光。
10.特长生进校后需要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八、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电 话: 【招办】(029)88460206
【团委】(029)88430887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
邮 编:710072
网 址:【招办】http://zsb.nwpu.edu.cn/
【团委】http://youth.nwpu.edu.cn/
网上报名:http://zsb.nwpu.edu.cn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
共青团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