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考试
1、报考条件: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本科专业将组织专业考试,凡符合2015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
2、报考要求:请考生持报考证报名(可用复印件、可代报),必须持身份证、报考证、准考证“三证”原件参加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考生专业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报名时发放的考试材料及学校考前通知为准,参加专业考试时须带一寸照片1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黑白均可)。考试用钢琴由学校提供,其他考试用品如服装、道具、乐器等自备;钢琴伴奏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准自带伴奏人员;舞蹈等伴奏音乐一律使用u盘(音乐格式为mp3格式),由考试工作人员统一播放。
三、合格证发放办法
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的4倍;发放合格证时将不分艺术文理、按各专业方向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合格考生,然后根据发放合格证情况调整各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我校将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寄发《合格证》,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报专业成绩合格的专业方向,高考录取时将按各专业方向进行录取。
四、录取原则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9个本科专业和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分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舞蹈表演2个专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五、录取及毕业生待遇
我校上述各专业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政策和我校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体检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中奥合办的音乐表演专科专业经奥方考试合格者,可颁发奥地利或国际上认可的相应资格证书。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邮编:261061 招办电话:0536—8785173 网址:http://zsb.wfu.edu.cn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潍坊学院!
潍坊学院
二○一五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