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外艺术类本科招考说明
(一)录取原则
1.省外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
2.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专 业 |
科类 |
拟投计划 |
年学费标准(元) |
考试方式 |
音乐学 |
文理兼招 |
湖南15,浙江、河南、 安徽各5 |
8000 |
使用各省统考成绩 |
音乐表演 |
文理兼招 |
江苏5,内蒙5,湖南3 |
8000 |
|
舞蹈学 |
文理兼招 |
湖南3 |
80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兼招 |
江苏3,福建2 |
8000 |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招 |
江苏5,福建5 |
8000 |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 传 真:(0538)6715123
邮政编码: 271021 网 址: www.tsu.edu.cn
联系电话:(0538)6715631 学校监督电话:(0538)619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