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试安排
1、测试内容:
1)民 乐:准备中级以上程度的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视奏指定乐曲一首。
2)声 乐:准备歌曲一首(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视唱一首。
3)舞 蹈:准备舞蹈一个(限5分钟),模仿或即兴表演。
4)打击乐:准备练习曲,乐曲一首,视奏指定乐曲一首。
5)管弦乐:准备高级程度的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视奏指定乐曲一首。
6)键 盘:准备大型奏鸣曲或相当程度的乐曲一首、《肖邦练习曲》或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视奏指定乐曲一首。
7)戏 剧:准备三分钟朗诵及五分钟小品或话剧表演或情景主持。
2、测试时间:2015年3月1日(周日)。
3、测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4、报名测试费:70元/人。
四、选拔原则及优惠政策
1、凡被确定为我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下20分以内(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即予录取;特别优秀的艺术特长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予录取。在专业安排上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满足其所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志愿填报方式按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有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省(区、市)的考生,还须取得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特长测试合格证。
五、艺术特长生进入东华大学后,须按艺术特长生的培养计划,选修《艺术训练与实践》, 获得该课程学分方能按时毕业。同时必须参加本校大学生艺术团,完成其日常排练和有关演出。
六、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 编:200051
招办电话:021-62379160(节假日休息)
招生网址:http://zs.dhu.edu.cn
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