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以工学为主,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地处祖国钢都、国家卫生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校园东临国家森林公园千山,西倚国家4A级旅游圣地玉佛苑,环境优美,风格现代,底蕴深厚,交通便利,是潜心读书和研究的一片沃土。学校始建于1948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
学校占地3000余亩,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10亿余元,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49万余册;在校生近2.2万余人;专任教师1310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634人);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9个,本科招生专业55个,有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以及研究生推免权。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美术类专业 |
表演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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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高考 外语 |
学费 (元/年)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高考外语 |
学费 (元/年) |
1 |
环境设计 |
60人 |
英语 |
10000 |
1 |
表演 |
30人 |
英语 |
10000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30人 |
英语 |
10000 |
2 |
音乐表演 |
30人 |
英语 |
10000 |
3 |
产品设计 |
30人 |
英语 |
10000 |
3 |
舞蹈表演 |
30人 |
英语 |
10000 |
4 |
动画 |
60人 |
英语 |
10000 |
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人 |
英语 |
10000 |
合计: |
180人 |
合计: |
120人 |
*注: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当年的批复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文理科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表演类专业要求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
2、艺术类各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在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
4、我校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是否安排校考,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凡我校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才能报考,按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凡我校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可根据本省专业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要求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省专业统考满分成绩乘以70%以上(含70%,如辽宁省需要210分及以上),才能报考,按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
三、录取原则
1、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可以兼报,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专业清录取。
2、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3、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