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三首,其中交响乐队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编制)不可缺免,另外两首作品体裁可含室内乐、声乐、民乐、电子音乐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考生所报材料由作曲系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10.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电子音乐的学术论文一篇;学术类电子音乐作品五首(音频文件CD及乐谱,至少有两部作品长度在十分钟以上),其中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二至三首,真实乐器(或人声/或多媒体)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类作品二至三首。
11.报考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电子音乐的学术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三篇(件),其中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字数在三万字以上;提交学术类电子音乐作品一首(音频文件CD)。
12.报考音乐教育学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的硕士论文;一篇教学实践总结报告;一份本人的音乐教学录像(1课时)。本方向不招收跨方向和同等学力考生。
13. 交响乐、歌剧指挥专业:
招生对象面向海内外、主要针对国家艺术院团和全国各职业乐团的青年指挥、指挥系优秀硕士毕业生以及音乐学院指挥专业教师,一般应是指挥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特别优秀的年轻指挥可以同等学力报考。
交响乐、歌剧指挥专业招生考试,采取考生申请,指挥系考核筛选制。考生须提供近两年以内的一场能代表自己专业水准的音乐会DVD及相关资料(个人简历、艺术经历、曲目量、学术成果、学习愿望以及两份专家推荐信)。由指挥系组织教授进行筛选,通过者方可参加正式考试。
七、考试
1.音乐学系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申请提交的论文及课题报告通过审核者,接到通知后方可参加其他考试。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其中口试要求将所提交的“学科研究现状和对本学科发展前景看法的报告”和“课题研究计划”制作为ppt格式,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之后回答口试专家提出的问题。口试时间每人30-50分钟。
2.其它系考试方法:笔试与口试,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
3.同等学力及跨原研究方向者须加试,跨原研究方向者含作曲系内不同研究方向。加试成绩均以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参加其它考试。
4.参考书目:详见“博附件二”。
5.报考费用:报考费200元。考生的一切费用,按规定由本人自理,经济确有困难者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补助。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6.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7.具体时间详见2015级博士招生时间安排。
八、录取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
2.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
3.本类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外录取;不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所有被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九、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
3.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4.住宿费:校内宿舍每生每学年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