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音乐学系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申请提交的论文及课题报告通过审核者,接到通知后方可参加其他考试。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其中口试要求将所提交的“学科研究现状和对本学科发展前景看法的报告”和“课题研究计划”制作为ppt格式,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之后回答口试专家提出的问题。口试时间每人30-50分钟。
2.其它系考试方法:笔试与口试,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
3.同等学力及跨原研究方向者须加试,跨原研究方向者含作曲系内不同研究方向。加试成绩均以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参加其它考试。
4.参考书目:详见“博附件二”。
5.报考费用:报考费200元。考生的一切费用,按规定由本人自理,经济确有困难者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补助。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6.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7. 具体时间详见2015级博士招生时间安排。
六、报考和录取类别
1.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七、录取
根据笔试及口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
一位导师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八、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住宿费:校内宿舍每生每学年1200元;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