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本科
一、 招生专业、学制、计划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收本科生315名,不编制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各专业方向计划如下: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作曲系设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等专业方向。前两年统一必修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专业基础课程,学生也可根据自身发展选修相关专业课程。第三学年对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进行正式选择;第四学年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2、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3、音乐教育系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4、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各乐器招生计划如下:
5、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各乐器招生计划如下:
6、在各系招生计划数范围内,如录取时系内出现未完成计划,经学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在该系内文化课上线考生中进行调剂。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标准;
4、所在省(市)已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须统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专业的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