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组织和监督机制
1.高水平艺术团选拔考核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和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中全程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艺术团选拔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招生办)、 029-87092447(团委)
招办传真:029-87092049
十、本办法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