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方式】
1、艺术类校考
经省招生办批准,2015年报考我院戏曲表演、影视表演二个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参加我院组织的2015年艺术类校考,外省考生参加各省(区)组织的相应专业统考或校考。考生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后,文化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分数钱,根据省招生办公布的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填报相应的志愿,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艺术类省统招
报考我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编导(舞蹈编导)、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美术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参加省招生办组织的2015年全省音乐类、舞蹈类、主持类、编导类、美术类统考,省艺术类统考时间、地点、办法详见省招生办网站(www.lzk.hl.cn),外省考生参加各省(区)组织的相应专业统考或校考。
3、文、理科统招
报考我院“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的省内外考生,按规定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理兼招。
4、中职对口招生
“中职对口招生”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一项高职院校的入学考试方式,其中:工艺美术类考生参加由省招生办在全省各地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表演艺术类考生直接到我院报名,由我院统一组织参加省招生办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经职业技能考试取得专业成绩后,按规定参加省招办组织的全省文化课统一试考。
【录取规则、学费标准】
1、艺术类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专业术科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文、理科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
3、中职对口招生按以下原则录取:职业技能成绩加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分数线,参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费标准:学费按不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其中: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影视动画专业9000元)。上级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1、报考我院戏曲表演、影视表演专业校考的考生持2015年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于2015年2月15日—4月5日,到我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4月10日参加专业考试。
2、参加全省艺术类统考的考生,按省招生办文件规定时间报考。
3、外省考生按本省(区)有关要求报考。
【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2、录取的新生(除黑龙江省户口者外)可随迁户籍关系。
3、考生报名、赴考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自理,报考器材自备。
4、我院专科毕业生可参加省里“专升本”考试,继续完成本科教育。
5、奖励政策: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1000-8000元不等的国家奖学金、1500元的省政府奖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助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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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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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