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持《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齐鲁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原件,在选定的考试时间段内提前30分钟在候考室集合,考务人员点名,由考生当场抽签决定入场顺序,如不按规定时间应考,按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2、音乐学专业声乐考试钢琴伴奏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一律不准自带伴奏,声乐曲目由考生自选,歌谱自备;选舞蹈或器乐为主项或副项者,舞蹈伴奏带及乐器自备,录音机及钢琴由学校提供。如需更换服装,请于考前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考生如需合伴奏,请留意报名时公告。
3、考生进入考场后,进行所有项目的考试,请考生注意临时通知、考试流程等信息。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点名不到或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
4、考试结束后,考生当场领取成绩单。
二、书法学专业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7日上午8:00-下午16:00
(二)报名地点:历下校区(历山路36号)餐厅二楼多功能厅
(三)考试时间:2015年3月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四)考试地点:齐鲁师范学院历下校区
(五)考试科目:
科目一:临帖
要求:提供碑帖,考生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写,不落款,一律竖式书写。
科目二:书法创作
要求:1.严格按照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
2.考生自选书体进行创作。
3.不得在落款中写姓名、字号,不得使用印章。
分值:满分100分。其中,临帖占40%,书法创作占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