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我院遵循院校自主、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以选拔适合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的考生为目标。采取结合“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的考核方式。
1.考试时间:3月12日
2.考试地点: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
考试内容:我院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单独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应该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其中,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根据各系招生专业、考生类别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
3.文化考试:(语文、数学)
4.技能测试:
音乐专业:声乐:自选歌曲一首
器乐:自选练习曲或乐曲
舞蹈专业:身材比例测量、软开度、协调性、自选舞蹈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素描、色彩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形象、朗诵、表演
空中乘务专业;外形测量、身体比例、中英文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才艺
导游专业: 朗诵、自选歌曲一首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 文艺基本常识
【注】文理科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与文化考试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专业分(含文理类考生综合素质分)比例占70%,文化成绩比例占30%。考生成绩由专业综合分+文化成绩及高考政策附加分部分组成。
2.专业满分为300分:(细分按各专业情况制定)
3.文化满分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4.录取分计算方法:
专业分×70%﹢(文化分﹢高考政策附加分)×30%=录取分
学院根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注】(1).考生专业成绩未到18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录取优惠加分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
2.录取步骤。
(1)3月21日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21日院校分别在学校网站进行网上公示。
(3)我院拟录取考生需院校公布的确认录取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3月28-29日我院持拟录取考生的成绩库、拟录取库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5)3月31日我院分别在院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3.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
六.报到和复查
1.获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院报到,办理新生入校手续。
2.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七.工作纪律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我院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其他
我院将按教育厅规定时间将试点工作情况分别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 邮编:330044
学院国家代码:12936 江西省录取代码:8604
网址: QQ:1978180712
报名联系电话(传真):0791-83810006 18979159299
录取咨询电话(传真):0791-83810006 83810007
【注】乘车线路:青山路口乘210路、240路,车管所站下(学院大门口)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二○一六年一月十八